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化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助剂区域生产装置、区区域内公辅设施EPC总承无人机防御系统(招标编号:NZZ251212-3431-106930)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人机防御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南化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助剂区域生产装置、区区域内公辅设施EPC总承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反无人机平台、侦测系统、驱离系统、定位系统、配套网络专线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针对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投标人须提供所供产品:1、由国家级无线电设备检测机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国家无线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与所投产品生产商保持一致。2、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且证书有效, 防爆等级不低于技术规格书中的防爆等级要求);同时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检验报告,报告有效须带有CMA或CNAS标志。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与所投产品生产商保持一致。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集成商视为生产商。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2020.1-2025.10期间,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套无人机防御系统的业绩,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或技术协议、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发票信息)、有效的性能验收报告或用户使用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近一年内,在中石化招投标活动中因投标文件制作MAC地址一致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招标。
3.1.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书面承诺:1、所供产品须满足地方及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反恐验收标准及反无人机相关要求,搭建反无人设备需接入园区相关平台内。产品应满足园区可入网设备库要求,或参与系统接入测试并取得合格凭证(详见政府文件及附件),系统接入古雷工业园区的测试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投标人应详细核实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全部技术参数要求;3、须满足南化苯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技术请购书中带有“★”符号的条款,表示极为重要条款,投标文件中若有一项不满足“★”的条款,即否决;其他“▲”的一般条款,投标文件中若有三项及以上不满足,即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
至
2025年12月13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如有);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工程公司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59353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鹏
联系人:
宋惠
电 话:
13655184045
电 话:
025-85935378
电子邮件:
liupeng01.sn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onghui.sne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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