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01041000656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东扩区A-09-2地块幼儿园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6-330327-04-01-88031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苍南县东扩区A-09-2地块幼儿园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4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约5874万元(含二次装修费用)。项目总用地面积9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等,二次装修、室外附属等有关设施同步实施。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苍南县东扩区A-09-2地块,东至平横河,南至绿波路,西侧和北侧为规划建设小区。
2.2招标内容、范围:学校用地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室、室外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钢结构或网架)、土方设计、幕墙设计(如有)、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含高、低配)、暖通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绿色节能设计、卫生环保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泛光设计、市政配套设施及综合管线布置设计、二次装修设计等。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止;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方案优化设计30天、初步设计30天、施工图设计30天;不含方案会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发现问题后完成补充、修改时间)。
2.4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达到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 (网址为https://***/col/col1229666903/index.html)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EF%BC%89%E3%80%82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s://***/col/col1229666903/index.html%E2%80%9D%E4%B8%8A%E5%8F%91%E5%B8%83%E4%BF%A1%E6%81%AF%E5%90%91%E6%89%80%E6%9C%89%E6%8A%95%E6%A0%87%E4%BA%BA%E5%85%AC%E5%91%8A%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s://***/col/col1229666903/index.html)%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及《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温资管办〔2023〕14号),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中驰御景园7-9-11幢101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577-59909024 电 话:0577-68885883
行政监督部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电话:0577-59896016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