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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区域供水通台线(海安支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 其他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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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区域供水通台线(海安支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区域供水通台线(海安支线)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城区、城东镇、大公镇、曲塘镇、孙庄镇、雅周镇、白甸镇、墩头镇、南莫镇。

2.1.2建设规模:

1.通台线过海安分水点的设置及泵站工程:(1)南海大道(通微路)雅周方向分水点规模约10万m3/d;(2)黄海西大道方向分水点规模约5万m3/d;(3)隆政泵站分水点规模约3万m3/d;(4)白甸连接线分水点规模约2万m3/d。涉及改造/扩建的增压站五 座分别为:白甸、曲塘、隆政、孙庄、城东。其中,白甸增压站总规模约2万m3/d(加压泵站),曲塘增压站原规模约3万m3/d扩建至5万m3/d(调节泵站),隆政增压站原规模约3万m3/d扩建至6万m3/d(调节泵站),孙庄增压站原1.5万m3/d扩建至约10万m3/d(加压泵站),城东增压站原5万m3/d扩建至约10万m3/d(调节泵站)。2.供水管网新建工程(含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新建DN1000-DN1200供水管道约20km,DN300-DN800供水管道约130km。3.现状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1)地面水厂、城东增压站、曲塘增压站、隆政增压站、孙庄增压站、李堡增压站现状供水设施升级改造;(2)管网改造:DN500-DN800供水管道约38km,DN110-DN400供水管道约196km。4.对海安市区域供水运营进行优化设计:供水管网智慧水务工程。包括(1)机房、软件搭建;(2)供水管网GIS;(3)新建管网硬件设施:(4)现状管网硬件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05亿元,工程费约6.3亿元。具体以实际实施内容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91万元。最高投标限制费率:2.5%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

2.1.5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实施,服务期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本工程分多个子项目(施工标段)阶段性实施,每个项目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10日历天内完成该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勘察设计周期可视项目推进情况由招标人调整。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招标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报批确认时间)

CA系统中服务期统一暂按近期工程730日历天填入。

2.1.6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南通区域供水通台线(海安支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优化、年度评估报告、各政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所需的各类评价(涉及铁路、高速公路及航道等专项论证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及专项设计、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含前期所需的专题报告)、通航安全技术评估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地质灾害和压覆矿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生态管控区及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勘察报告(含勘察、勘探、测量、物探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深基坑专项设计、方案设计(须提供方案效果图(鸟瞰图、效果图、平面图))、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图纸。①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基础资料复核、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各阶段评审费用以及后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③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监理、设备招标;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施工配合;派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以上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施工图还另须提供CAD版本,具体根据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含DN1000及以上管径管道且该管径范围的管道长度在8km及以上的给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含泵站规模4万m3/d及以上的工程设计项目。

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已完成证明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②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③若上述业绩材料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不能反映管径、规模、长度等要素,则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文件或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④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不能反映本项目管径、规模、长度等必须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2023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4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人员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2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82709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8.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20分 

技术标(暗标):50

综合标(企业资信):30

1

投标报价(满分20分)

(2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基准费率C=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费率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四位小数,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评标费率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费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费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评标价(费率)相对评标基准价(费率)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费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技术标(满分50分,暗标)

(8分)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包括项目内容、建设背景、区域特点、工程特点需求及与工程相关的外部条件的分析与理解,如何解决现存问题,设计方案需结合海安市现状及规划,确保整体设计思路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经济性、可靠性。评分等级:优秀7.20(含)-8.00(含)分、良好6.40(含)-7.20分、一般5.60(含)-6.40分,本项无内容不得分。

(6分)

供水稳定性设计:近期、远期充分结合,确保水压、水量满足主要用水需求,复核各管段管径、节点水压,并对设计管段进行分析,确保运行安全。评分等级:优秀5.40(含)-6.00(含)分、良好4.80(含)-5.40分、一般4.20(含)-4.80分,无内容不得分。

(6分)

管线路径、管径、各类阀门及管材设计:供水管线沿线障碍及处理措施描述详细具体,充分考虑现状、规划及关键节点,实现管径经济、合理,路径可行且便于实施,管位选择合理,管材选择合理、充分保证供水安全。评分等级:优秀5.40(含)-6.00(含)分、良好4.80(含)-5.40分、一般4.20(含)-4.80分,无内容不得分。

(6分)

智慧水务:对本项目沿线信息化监测、自控,智慧供水平台等技术方案思路清晰,具有完整性、前瞻性、可实施性,服务先进、完善、可靠、规范。优秀5.40(含)-6.00(含)分、良好4.80(含)-5.40分、一般4.20(含)-4.80分,无内容不得分。

(6分)

供水管线设计采用的各项关键技术及参数说明详细明确,可应用性强,长距离管线设计新技术、新工艺的选用,有较强的针对性。评分等级:优秀5.40(含)-6.00(含)分、良好4.80(含)-5.40分、一般4.20(含)-4.80分,无内容不得分。

(6分)

增压泵站设计方案全面,技术参数能满足供水需求,保证运行安全。评分等级:优秀5.40(含)-6.00(含)分、良好4.80(含)-5.40分、一般4.20(含)-4.80分,无内容不得分。

(4分)

设计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满足发包人要求,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评分等级:优秀3.6(含)-4(含)分、良好3.2(含)-3.6分、一般2.8(含)-3.2分,本项无内容不得分。

(4分)

技术经济指标描述详细、具体,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方法,达到经济、合理的效果。优秀3.6(含)-4(含)分、良好3.2(含)-3.6分、一般2.8(含)-3.2分,本项无内容不得分。

(4分)

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及措施,内容全面、详细,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评分等级:优秀3.6(含)-4(含)分、良好3.2(含)-3.6分、一般2.8(含)-3.2分,本项无内容不得分。

(1)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分单元为0.01分。

(3)为便于提高评审效率,建议技术标各评分点设计文件采用A3纸幅,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180页。

3

综合标(满分3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历及项目组成员配置

(18分)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1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项目组成员: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1.5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5分;具有结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结构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5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4.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1.5分;具有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岩土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5.供水信息化负责人(1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6.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1分。

1说明: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组成员,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第6项除外),且为正式人员。须提供上述所需证书的扫描件,拟派的项目组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得分。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勘察专业负责人外其余项目组成员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投标人企业业绩

(6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含DN1000及以上管径管道且该管径范围的管道长度在10km及以上的给水工程设计项目,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接过含泵站规模5万m3/d及以上的设计项目,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超过80万元的市政类智慧供水项目或承接过单个合同含市政类智慧供水项目单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不包含纯硬件采购类项目)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说明:①本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相同不予得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相同不重复计分。提供材料要求与资格业绩材料要求相同(a.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已完成证明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b.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c.若上述业绩材料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不能反映管径、规模、长度等要素,则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文件或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d.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不能反映本项目管径、规模、长度等必须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②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③市政类智慧化水务项目定义: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如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供水领域进行深度融合和智能化改造,以实现城市供水精细化管理、高效服务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如供水领域的智能化管控平台,管网水力模型等。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3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含DN1000及以上管径管道且该管径范围的管道长度在10km及以上的给水工程设计项目,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说明:①本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相同不予得分,与投标人企业业绩相同不重复计分。提供材料要求与资格业绩材料要求相同(a.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设计已完成证明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b.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c.若上述业绩材料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不能反映管径、规模、长度等要素,则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文件或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d.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不能反映本项目管径、规模、长度等必须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②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投标人奖项

(3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给水工程获得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有1个得1分;承担过的给水工程获得过国家级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有1个得1.5分,本项奖项最多允许提供2个,本项最多得3分。

说明:①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③如果获奖证书不能明确体现给水工程设计内容的,还应提供相应设计合同或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颁奖单位必须是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中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板块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⑤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奖项。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0万元。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由牵头人承诺,法律效力及于联合体成员。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5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6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钱海涛 相关负责人为:吉林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地址:海安市高新区隆政街道隆安北路56号

邮编:226600邮编: 226600

联系人:吉林伟联系人:刘竞遥王晓梅

电话:0513-88826955电话:0513-88802016、18018437260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 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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