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井下钻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井下钻探工程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6-07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贞丰县沙坪镇烂泥沟村锦丰公司现场
2.2项目规模:钻探总工程量预计3万米;第一年钻探工程量预计12300米。
2.3计划工期:第一年2026年3月31日至 2027年3月30日;第二年2027年3月31日至 2028年3月30日;第三年2028年3月31日至 2029年3月30日
2.4工程承包期:工程承包期为3年,承包合同采用年度合同,每年签一次,满一年后进行考核。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承包合同。经考核合格、能够完成发包人生产任务要求的,签订下年度承包合同,直至三年期满。
2.5招标范围:
(1)按照乙方提供的钻探设计施工参数及工作指令进行钻探施工,作好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报表、清洗岩芯、按顺序编号装入岩芯盒、并将岩芯从井下搬运到地表编录车间等工作;
(2)工程量:预计2026年钻探工程量为12300m;终孔孔径φ76mm或φ60mm,孔深10米~800米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钻机设备:现场需配备4套完整的钻机设备,其中3套施工1套备用;
(4)对重要(节点)工程工期有如下要求: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孔深,甲方有权调整工程量和钻孔位置,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决定;
(5)钻机搬迁:由乙方自行解决搬迁设备、运输工具,井下须配备湿式制动无轨专用人车,所有移动设备须是电力或柴油动力。若涉及与生产交叉、干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6)乙方完成本次钻探任务按合同要求自行购置自己承担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岩芯箱,燃料,钻探泥浆和添加剂,油脂和封孔所需水泥等及所有其他耗材,至少两套电子式测斜仪(需保证测斜仪器完好,可以正常使用);
(7)井下钻机硐室规格(长×宽×高):10m×4.2m×4.5m,抽水孔钻机硐室可提供10m×4.5m×7m。部分钻孔没有专门的钻机硐室,将在巷道内直接施工,巷道断面为(宽×高)为4.2m×4.5m。钻机硐室、相关巷道、钻机场地支护由甲方负责,供排水、风和电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到距机场50米内,用水收费;
(8)根据生产需要,协助生产施工辅助性钻孔,例如电缆孔、充填孔、探放水孔等;
(9)按照国家相关地质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
(10)符合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 0227-2024];
(11)符合锦丰公司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
(12)根据国家要求,下井设备必需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KA标志));
(13)验收标准:①孔结构与施工参数:钻机须具备钻取96mm、76mm、60mm孔径的能力,且满足方位角为0°至360°,倾角-90°至45°的施工技术能力。②岩矿芯采取率要求:确保岩芯采取率(任意5米段内平均值)大于85%,矿芯及其顶底板5m范围内采取率(任意3米段内的平均值)大于90%。③钻孔弯曲度与测量间距:须使用电子式测斜仪测量,开孔15米测量钻孔顶角和方位角,以后每30米测斜一次,终孔时必须再进行一次全孔复测。直孔每100米深度的钻孔方位角和顶角偏差不超过2度,斜孔每100米深度的钻孔方位角和顶角偏差不超过3度。④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每班至少观测水位1-2回次,提钻后、下钻前各测量一次水位,间隔时间应大于5分钟。终孔测定稳定水位一次,在施钻过程中遇涌水、漏水、溶洞等都应记录其位置。⑤孔深误差的测量与校正:每钻进100米、进出矿层处、下套管前和终孔后进行校正工作,孔深误差不得超过2‰。
⑥原始班报表填写:要求真实、齐全、准确。⑦钻孔的封闭与检验:所有完成的钻孔必须全孔灌注水泥。水泥标号必须是32.5R或以上,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缩小孔径的钻探进尺将视为不合格工程。经甲方质量验收为废孔的,一律不予计价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地质钻探)。
(2)业绩要求:
并具有相关钻探工程施工经验和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设备实力,且具有良好施工信誉及经验的施工单位。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一定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足够能力。
(3)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要求(其中①或②满足一条即可):
①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年龄不得超过55岁,项目经理职称为地质工程师或钻探(探矿)工程师及以上,持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井下金刚石钻探工程的项目经理;须配备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年龄不得超过55岁,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10年及以上工龄,精通钻探工艺,为钻探(探矿)工程师及以上;
②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人)1名,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职称为钻探(探矿)工程师及以上,持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金刚石钻探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精通井下钻探工艺。
③因为双班倒作业,须配备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
④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作业。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编号。第一次招标失败的项目若重新招标,已缴纳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费用。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进行注册报名。
已注册的供应商登陆中国黄金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 )进行报名。
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申请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状态。
注册及审核存在疑问请致电刘经理010-51323715。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必须注明招标编号)。报名且付款成功后,经标书费收款审核人员审核后投标人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收款审核人员,杨经理:010-51323719)。
4.4 CA证书购买:
供应商在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等,均须使用平台专用CA进行签署,未按规定使用有效CA证书签署导致文件无法上传、被认定无效、无法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A证书办理及使用方法详见平台首页《关于升级中国黄金集团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portal/detail?docid=3f89378a736da84598d1a719760d7ac5&chnlcode=notice)以及操作手册(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portal/detail?docid=e22017a98fd0b62f1912b1cd5fa10c02&chnlcode=download)。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办理集团供应商级CA证书(费用:1000元/个/年)
CA办理的相关问题请致电刘经理010-5132371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3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1号院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
项 目 负 责 人: 李先生
电 话: 010-51323731
邮 箱: liyex@chinagoldgroup.com
电子招标商务平台操作及技术问题可咨询:张经理010-51323713
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相关问题可咨询:刘经理010-51323715
标书费、保证金审核人:杨经理 010-51323719
标书费发票开具联系人:李经理 010-51323727
保证金退款联系人(退款函提交项目负责人5日后查询):薛经理 010-51323739
8. 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CA证书费用、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均汇入以下账号(需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行 号:1022 9003 2062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将于项目结束后按采购编号顺序统一开具,并发至供应商注册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供应商自行登录邮箱下载、打印发票。
9.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10-51323743
电子邮箱:liujintao@chinagoldgroup.com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241107177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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