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双塔区200MW新型混合调频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招标编号:Z2113001G5W000178001001)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一、招标条件本双塔区200MW 新型混合调频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00.0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源一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建设 100MW/124.55MWh 电网侧新型独立储能电站,总规划占地面积52 亩,项目用地用于安装升压及储能设备。电站总计容量 100MW,储能场地内新建 220kV 升压站 1 座,配套建设消防通讯等附属工程,购置 32MW 6min 超级电容储能系统、5MW/15min钛酸锂储能系统、3MW/2min 飞轮储能系统及 60MW/120MWh 磷酸铁锂电池组铺设电缆线、消防设备等。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实验、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双塔区200MW 新型混合调频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双塔区 200MW 新型混合调频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以下三项符合其一即可a.[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b.[设计•行业资质• 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甲级]c.[设计•专业资质• 电力行业• 电力专业•变电工程甲级]且同时具有[设计•专业资质•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一级](含)以上;(3)其他资质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1)EPC 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设计工作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相关专业)、施工员(≥3人,相关专业)、安全员(C证,≥3人)持证上岗。3、在“信用中国”网站(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的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与施工工作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的 EPC 项目经理和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作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5、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如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违法违规情况被发现或被举报,一经核实,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已经施工的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8.1 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并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8.2 尽管委托人是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8.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投标或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在此项目投标;8.4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施工等工作, 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8.5 联合体成员必须提供与其资质相对应的成员和材料。;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9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26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2月09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1.计划工期:2026 年 0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共计 242 天。2.投标保证金:80 万元3.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路与纺织街交汇处西北角4.其他说明(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 份,装订成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2)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3)本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 机:13011866500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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