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5320 | 项目名称 | 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6481号、6483号欢城广场物业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11月12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6481号、6483号欢城广场 |
| 面积/数量 | 37734.8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资产性质_房屋建筑物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10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4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物业存在外墙局部脱落、天花板渗水等现状需改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6元/平方米/月(含税) |
| 租金的递增 | 租赁第 5 年、第 8 年租金分别在上一期执行单价基础上浮 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酒店,办公 | ||
| 履约条件 | 1、详见《物业租赁合同书》。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95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招租人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栋转租,承租方对租赁物进行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8、其他费用8.1 卫生费:若市政或由物业管理接管卫生管理,则由承租方与市政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另外协商卫生费事宜。8.2 电梯使用费:电梯使用、维修及保养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8.3 水、电、燃气、网络及相关事项: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燃气费用、网络费用,并直接向水电及相关部门交纳。8.4 费用支付要求: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当月租金。8.5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拖欠时间在90天以内的,出租方将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进行催收;拖欠时间超过90天的,出租方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进行催收,且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拖欠时间达三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将租赁保证金直接用于抵扣承租方拖欠费用,经抵扣后,承租方应在30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解除合同,收回物业,追讨尚欠费用及违约金。如承租方拖欠租金时间达四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解除合同,收回物业,没收租赁保证金,追讨尚欠费用及违约金。8.6 租赁期满后,符合招租人的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和物业租赁同等条件,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要求续租,须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招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如招租人同意承租方续租的,双方另行商定租金、租期等条款,另行签订合同。8.7 租赁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3日内,承租方向招租人缴付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首年月租金计算)作为承租方履行合同之保证金。9、承租方承租后,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用途。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11、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1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13、本物业存在外墙局部脱落、天花板渗水等现状瑕疵,修缮、防水、翻新、装修、整改费用、施工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修缮费用、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租赁期内,房屋本体因使用、维护不当产生的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 ||
| 其他补充说明 |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股份合作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该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本项目。一、物业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6481、6483号欢城广场,测绘建筑面积为41649.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7734.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914.42平方米),整体物业租金按地面以上建筑面积37734.8平方米计收,租金已涵盖该物业地上及地下室全部区域(含配套停车位)的使用对价,具体包含:(1)6483号综合楼A栋建筑面积30458.47平方米,该A栋建筑物涵盖商业12103.73平方米、办公18354.74平方米;(2)6481号综合楼B栋建筑面积7276.33平方米,B栋用途为酒店。地面停车位131个、广告位、地下室建筑面积3914.42平方米(地下室部分包括地下停车位91个、地下设备用房、地下室风井)等物业附属设施,作为出租物业配套使用。面积以招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物业为集体资产,有主体消防,无房产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按现状出租。二、物业非空置,不允许联合承租,有电梯,有变压器。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至2032年8月31日止(现已提前解除),物业移交日期:合同签署后3日内。三、报名方式和时间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响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期间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意向承租人可至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承租方)”进行了解;“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可至阳光租赁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同时下载“深圳交易集团CA下载”。相关链接如下:[链接]。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响应无效。2.意向承租人须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4.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四、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现场踏勘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5813811817。五、交易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六、交易保证金的处理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2、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以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出租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原路退回。3、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首年月租金计算)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本项目将根据通过初步审查(即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确定最终交易方式、评审方式及交易流程:1、若初步审查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分法)组织后续交易;2、若初步审查后,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最高评标价法)组织后续交易。请所有参与的意向承租人在【文件开启时间】登录阳光租赁平台系统并做好准备,谈判小组将根据最终符合条件的报名家数情况,通过阳光租赁平台系统与意向承租人进行谈判及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最高评标价法)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但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05日 23时59分59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本项目只接受企业参与竞租,不允许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1、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此项证明材料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公告期满后查询,无需意向承租方提供);2、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此项证明材料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公告期满后查询,无需意向承租方提供);3、意向承租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自建(自有)的、②正在租赁(运营)或者租赁(运营)过的经营性物业(含商业或办公或酒店类)项目总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二、意向承租方均需符合以下条件: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物业租赁合同书》所有条款,并同意承担现状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2、意向承租方未与出租方因经济纠纷导致发生诉讼案件;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安全管理事项;不存在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上传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意见以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意见为准,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五章。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2,95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链接]#/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11月12日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
| 联系人 | 陈工;林工 | 联系方式 | 89552919;28589115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2、意向承租方需在正式签约前提供承诺函,承诺参与本项目交易之前不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引起的诉讼记录;若发现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承诺,出租方有权没收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拒签合同,重新招租。3、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4、招租人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6、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7、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8、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 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9、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10、若物业因政府征收或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11、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12、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13、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4、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15、合同文本详见附件。16、因承租方原因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17、截至2026年8月1日,物业内现有27家租户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占有使用合同》(合同租赁期限时间不等,最长租赁期限到2027年3月31日,具体相关情况可到租赁物业现场向商户了解,自行踏勘或咨询招租人)。27家租户均已知悉招租人对本物业进行公开招租,同意自出租人选定成交人后,《房屋占有使用合同》自动终止,转由租户与成交人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如原租户有意向继续租赁的,由成交人与原租户协商租赁事宜,若成交人不能与原租户达成合作,需招租人清租的,由招租人负责清租,成交人予以适当配合。意向承租方需确认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意向承租方同意积极与招租人以及上述租户沟通协商,妥善达成合作并优先接收上述租户,确保该物业平稳运营。因公开招租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期间可能存在租户入驻与退出的情况,实际需接收的租户,以物业移交时为准。18.由于原承租人将6483号综合楼第5层楼架空层改建为办公用途(面积1513.82平方米),招租人按现状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负责完善相关消防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涉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整改。如后续因政府相关部门整改要求,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架空层部分面积的,招租人应相应减少计租面积,具体以双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为准。此外,招租人不因架空层恢复原状向承租人承担其他赔偿或违约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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