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子项目(省本级)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子项目(省本级)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4】209号、闽交建审【2025】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子项目(省本级)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内各地市;
2.3 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概算为36492万元;
2.4 建设规模:省本级招标项目概算8198.7万元;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建安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①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②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③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满足现有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④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涉及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项目报批、设计管理、工程法律风险防控及其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程监理(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与专项咨询服务等。组织协同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对本项目各阶段工程技术、工程投资、目标工期计划等提供优化建议和方案。
2.9主要工作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含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所有包含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2)本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施工阶段监理需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要求进行平行检测等。(3)配合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设计优化、深化及图纸审查;配合项目清单控制价、最高限价编制、审核、报批;施工现场协同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管理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不得参与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以现金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7日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中标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委托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8.3 履约担保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建安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2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078786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975001172@qq.com
电话:0591-87679372、87679352
联系人:马彪、杨杰、杨晖、林巧春、丁海华、马光锦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3C/p%3E%3Cp%3E%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591-87585006%3C/p%3E%3Cp%3E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3层
电话:0591-8707878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 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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