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X-G-2025-037(招标文件编号:FJCX-G-2025-037)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99号2#号楼第一层-1
中标(成交)金额:124.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 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 1年 | 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秀云、林华影、陈晖、贺敏奇、康文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 号:3505018863000000009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66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情况:
闽清县广宇超市(普通合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未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8.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其余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3政策性功能情况:无。
8.4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99.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
联系方式:杨勋、徐晨晖、毛文佳0591-2233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晶品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联系方式:夏晨晨、杨斌0591-87277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晨晨、杨斌
电 话: 0591-87277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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