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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长春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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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S20260911FJSZ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绿发改审批字[2026]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和国家相关政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CCS20260911FJSZ01001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建设规模:一、建筑前区及公共停车区域基础设施工程

对老旧小区建筑前区、公共停车场实施整体改造,包含沥青路面翻新、步道及立缘石更换、雨水井设施修缮,同步配套建设充电及变电设施。

二、春城大街54线沿线提升工程

对春城大街54线沿线进行整体提升,重点改造提升口袋公园及沿线慢行系统,优化沿线整体环境风貌。

2.2建设地点:四至:西安大路以南、开运街以北,正阳街以西,和平大街以东区域。

2.3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2026年11月2日至2027年12月31日(424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4概算总投资:10899.98万元(含税),其中工程费10705.20万元、设计费194.78万元。

注:以上投资金额仅为参考,非本项目结算基准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

施工部分: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5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及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承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承担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及造价人员除外),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实际竣工验收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9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链接])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备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完善投标人信息”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读取联合体其他成员CA锁信息,咨询电话400-998-0000。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链接])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链接])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链接]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7开标室。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皓月大路2185号

联系人:张戍

联系电话:0431-878729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921号宝来雅居东南2号门

联系人:刘剑

联系电话:1318087837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链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链接]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链接],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链接],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911FJSZ01001001]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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