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通告_《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招标编号:PEHS-2026CS-01)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一、招标条件本《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万元,招标人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工作实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澜沧 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服务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服务采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注: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只需要提供验资报告、交税证明、相关员工社保缴费记录、近1 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即可。】(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如相关技术指导人员的资历、与企业签订的合同等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注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金 的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关于中小企业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本项目给予中小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 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特定要求: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具体资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其以上资 质。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15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文件成本费500/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澜沧县七、其他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服务采购2.采购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PEHS-2026CS-01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本项目采购上限价:16万元7.采购服务范围及成果要求:①采购内容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 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工作实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澜 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服务工作。②工作内容:年度体检报告基于六个方面的内容分析,聚焦年度规划实施中的关键变量和核 心任务,总结当年城市运行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从年度实施计划、规划应 对措施、配套政策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③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总体结论,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体检成果要对上一年体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及深度须满足相关要求。8、质量要求依据住建部指导意见与2025年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等政策 文件所明确指标来完成。9、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采购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之日止(60 日历天)。
联系人:陈 工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z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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