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沙市区岑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JZSH-202511NY-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H-202511NY-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2025年沙市区岑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沙市区岑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沙口村
建设规模: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总计2566.26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1)水源工程:新建5座灌溉泵站,维修灌溉泵站1座。(2)渠道工程:本项目拟整治灌排渠道总长度15.143km,其中U型渠0.182km,梯形渠疏挖衬砌5.421km,沟渠清淤9.54km。(3)渠系建筑物:渠道配套建筑物80座,其中维修涵闸1座,新建直径1.0m过水圆涵1座,新建直径1.5m过水圆涵1座,重建直径1.5m圆涵节制闸3座,重建直径1.0m圆涵节制闸5座,新建直径0.5m圆涵1座,重建孔口尺寸2.5m×2m节制闸1座,田间分水口40处,分水池10处,过路涵15处,下田埠25处,简易量测水设施2座;配套直径300mm、400mm涵管各50m,共计100m。3、田间道路工程:规划项目区田间道路共计12.121km,其中水泥路5.446km,碎石路6.675km。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共计植树192棵。5、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布设380V低压线路2000m,新增200KVA、400KVA变压器各1台。6、其他工程:绿色农田建设工程风吸式诱虫灯10盏,工程管理标识牌1块。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本次项目土壤改良工程为在平整地块实施土壤培肥共计2437.94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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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完成2025年沙市区岑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8 合同估算价:1323.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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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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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2.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2.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6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就施工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3.6.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2025年至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3.6.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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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08日至2025年1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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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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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为确保“一网通投 ”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 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的方式开展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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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沙市区农业农村局,电话 0716-8335185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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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7日 |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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