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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开封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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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60016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省级财政资金151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1333.27㎡(约32 亩),总建筑面积19680㎡。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12980㎡,包括审判楼、门卫及安检房;地下建筑面积6700㎡。拟建审判楼1 栋,建筑

面积12950㎡,地上7 层,主要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

审判信息管理用房、执行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等;门卫及安

检房1 栋,单层,建筑面积30㎡;地下1 层,建筑面积6700㎡,主要为地下车库、地下人

防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885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02 月04 日 00 时00 分到2026 年02 月10 日 23 时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 年2 月4 日至2026 年2 月10 日凭CA

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详

见http://***/%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p%3E%3Cp%3E%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2026 年02 月27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EF%BC%89%E2%80%9D%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8A%A0%E5%AF%86%E4%B8%8A%E4%BC%A0%E3%80%82%E9%80%BE%E6%9C%9F%E4%B8%8A%E4%BC%A0/%E9%80%81%E8%BE%BE%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3C/p%3E%3Cp%3E%E6%8B%9B%E6%A0%87%E4%BA%BA%E4%B8%8D%E4%BA%88%E5%8F%97%E7%90%86%E3%80%82%3C/p%3E%3Cp%3E%E5%85%AD%E3%80%81%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5%8F%8A%E5%9C%B0%E7%82%B9%3C/p%3E%3Cp%3E%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F%BC%9A2026 年02 月27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12 号(经二路与纬四

路向南50 米路西))。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

改审批〔2025〕118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410000-04-01-269782),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60016001。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纬三路以南,经二路以东。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1333.27㎡(约32 亩),总建筑面积19680㎡。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12980㎡,包括审判楼、门卫及安检房;地下建筑面积6700㎡。拟建审判楼1 栋,

建筑面积12950㎡,地上7 层,主要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

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执行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等;门卫

及安检房1 栋,单层,建筑面积30㎡;地下1 层,建筑面积6700㎡,主要为地下车库、地

下人防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8856 万元。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总工期:60 日历天(不含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时间)。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2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岩土工程

勘察报告,以及后续技术服务配合(设计、图审、施工、各阶段验收等涉及到勘察单位的所

有事务)。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2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调整并完善投资估算编制并报招

标人审核),方案设计通过审核后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通

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后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全过程配合提供其

他相关服务。

2.5 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

计、总平面设计、建筑专业、结构专业、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专业、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人防设计、各专业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基坑与边坡工程设计、弱电系统、智

能化系统、智慧法务系统(达到初步设计编制深度)、智能化智慧庭审系统(达到初步设计

编制深度)、装饰装修设计、海绵城市、室外景观绿化、环境保护、建筑节能、绿色建筑、

抗震支吊架、气体灭火系统、标识、车库交通线、厨房设计、燃气管道、通信、高低压变配

电系统、室外工程设计(室外道路、管线设施等)、BIM 设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设

计和深化设计(不得在施工图中体现二次深化设计)。设计全过程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满足审

批或报批、初步设计审批要求,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要求,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

务及工程交、竣工验收备案、竣工图审查等相关服务。

(2)工程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地质勘察方案、地质勘察施工作业、出具地质勘察报

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测绘地形

图、项目控制点、地下管线测量;根据工程进度对设计、施工等单位提供配合工作,对工程

建设提供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过程跟踪服务;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保期内的

相关服务工作。

(3)工程监测包括:基坑变形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根据工程进度对设

计、施工等单位提供配合工作。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其勘察成果报告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监

测等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要求,通过

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并获得批准文件,对其提交成果资料准确性、可靠性、报告质量负责。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四章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1.1 勘察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

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

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

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以上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

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7 月1 日以来任意

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名称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勘察业绩: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 万平

方米的公共建筑类项目勘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需盖甲乙双方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

页等)】、勘察报告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含首页、编制审核页、签字盖章页等)。

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 万平

方米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内容至少包括方案设计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提供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需盖甲乙双方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

章页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带有设计出图章和图审章的蓝图截图等证明材料)等证

明材料扫描件。

3.3.2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勘察负责人业绩:拟派勘察负责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5 万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项目勘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需盖甲乙双方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

章页等)】、勘察报告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含首页、编制审核页、签字盖章页等)。

注: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等证明材料中均需体现项目勘察负责人姓名

且与本次投标项目勘察负责人保持一致;勘察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需为不同项目。

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5 万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内容至少包括方案设计

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提供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中标/成交通

知书、合同协议书【需盖甲乙双方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

容、盖章页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带有设计出图章和图审章的蓝图截图等证明材料)

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需提供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需盖甲乙双

方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服务内容至少包

括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带有设计出图章、图审

章的蓝图截图等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

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中均需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且与本次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保持一致;

设计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需为不同项目。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

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即可)。

3.5 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3.5.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

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3.5.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均

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 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3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方式:

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息公示“栏点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4 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9F%A5%3C/p%3E%3Cp%3E%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6%B4%BE%E8%AE%BE%E8%AE%A1%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6%8B%9F%E6%B4%BE%E5%8B%98%E5%AF%9F%E8%B4%9F%E8%B4%A3%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3C/p%3E%3Cp%3E%3C/p%3E%3Cp%3E%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3C/p%3E%3Cp%3E%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3C/p%3E%3Cp%3E%E6%B3%A8%EF%BC%9A%E4%BB%A5%E4%B8%8A%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8F%90%E4%BE%9B%E7%9B%B8%E5%85%B3%E7%BD%91%E9%A1%B5%E8%AF%81%E6%98%8E%EF%BC%8C%E8%AF%81%E6%98%8E%E9%A1%BB%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9%A1%BB%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6%97%A5%3C/p%3E%3Cp%3E%E6%9C%9F%E4%B9%8B%E5%90%8E%EF%BC%8C%E5%A6%82%E6%9C%AA%E6%8C%89%E8%A6%81%E6%B1%82%E6%8F%90%E4%BE%9B%E4%B8%8A%E8%BF%B0%E6%9D%90%E6%96%99%E6%8C%89%E6%97%A0%E6%95%88%E6%A0%87%E5%A4%84%E7%90%86%E3%80%82%E5%BC%80%E6%A0%87%E5%BD%93%E5%A4%A9%E6%8B%9B%E6%A0%87%E4%BA%BA%E6%88%96%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8F%AF%E5%AF%B9%E4%B8%8A%E8%BF%B0%3C/p%3E%3Cp%3E%E6%9D%90%E6%96%99%E6%A0%B8%E5%AE%9E%EF%BC%8C%E8%8B%A5%E5%AD%98%E5%9C%A8%E5%BC%84%E8%99%9A%E4%BD%9C%E5%81%87%E4%B8%80%E7%BB%8F%E6%A0%B8%E5%AE%9E%E5%8F%96%E6%B6%88%E6%8A%95%E6%A0%87(%E4%B8%AD%E6%A0%87)%E8%B5%84%E6%A0%BC%EF%BC%8C%E7%BB%8F%E6%9F%A5%E8%AF%A2%E8%8B%A5%E4%B8%8A%E8%BF%B0%E6%9F%A5%E8%AF%A2%E5%86%85%E5%AE%B9%E4%BB%BB%E6%84%8F%E4%B8%80%E4%B8%AA%3C/p%3E%3Cp%3E%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8C%89%E6%97%A0%E6%95%88%E6%A0%87%E5%A4%84%E7%90%86%E3%80%82%3C/p%3E%3Cp%3E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

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仅有一个股东的

可不提供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仅接受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且最多不超过2 家,且由负责设计的单位作

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

级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

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

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

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

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坚决抵制围标串标、资质证书挂靠等市场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

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

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

(3)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

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中标人应认真履约,项目实际管理人员、投标拟派人员、合同人员须保持一致且驻场

人员须全过程到场开展工作,否则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市场主体(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 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5.2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 年2 月4 日至2026 年2 月10 日凭CA 密钥登录“河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3Cp%3E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

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 年2 月27 日09 时00 分

(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12 号(经二路与纬四

路向南50 米路西))。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EF%BC%89%E2%80%9D%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8A%A0%E5%AF%86%E4%B8%8A%E4%BC%A0%E3%80%82%E9%80%BE%E6%9C%9F%E4%B8%8A%E4%BC%A0/%E9%80%81%E8%BE%BE%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3C/p%3E%3Cp%3E%E6%8B%9B%E6%A0%87%E4%BA%BA%E4%B8%8D%E4%BA%88%E5%8F%97%E7%90%86%E3%80%82%3C/p%3E%3Cp%3E6.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

(http://***/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F%BC%8C%E6%8A%95%3C/p%3E%3Cp%3E%E6%A0%87%E4%BA%BA%E5%BA%94%E5%BD%93%E5%9C%A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1%AE%E5%AE%9A%E7%9A%84%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7%99%BB%E5%BD%95%E8%BF%9C%E7%A8%8B%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3C/p%3E%3Cp%3E%E8%BF%9B%E8%A1%8C%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3%80%81%E7%AD%94%E7%96%91%E6%BE%84%E6%B8%85%E7%AD%89%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88%B0%E5%BC%80%E6%A0%87%E7%8E%B0%E5%9C%BA%E5%BC%80%E6%A0%87%E8%A7%A3%E5%AF%86%EF%BC%88%E6%8A%95%E6%A0%87%E4%BA%BA%E5%A6%82%E5%9C%A8%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7%B3%BB%E7%BB%9F%E8%A7%84%3C/p%3E%3Cp%3E%E5%AE%9A%E6%97%B6%E9%97%B4%E5%86%85%E6%B2%A1%E6%9C%89%E8%A7%A3%E5%AF%86%E6%88%90%E5%8A%9F%E7%9A%84%EF%BC%8C%E8%A7%86%E4%B8%BA%E6%94%BE%E5%BC%83%E6%8A%95%E6%A0%87%EF%BC%89%E3%80%82%3C/p%3E%3Cp%3E6.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

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

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 号河南建设大厦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371-660600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刘先生、耿女士

联系电话:0371-61171679

邮 箱:hnzb304@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金水区纬四路13 号

监督单位:开封市祥符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266681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封市祥符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 号河南建设大厦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0371-660600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 号

联 系 人: 闫先生、刘先生、耿女士

电 话: 0371-61171679

电子邮件: hnzb304@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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