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数字证书(CA)并自行注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报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料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三) 申请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自由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规定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在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申请人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地块的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四)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00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五)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询问期,参加限时竞价,最终以网上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后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六、挂牌出让时间
(一)挂牌出让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00时至2025年12月31日10:00时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00时至2025年12月29日10:00时
(三)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00时至2025年12月29日11:00时
(四)询问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1:00时至2025年12月31日10:00时
(五)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00时
七、竞买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竞得人共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时,须向出让人提供《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成交价款划缴及办理权证。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划缴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证书。
(五)开竣工时间: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约定执行。
(六)地块信息咨询、联合竞买及成立新公司申请
联系单位: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435-4214746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站前路 628 号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自由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二)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三)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4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部门
(一)数字证书CA办理:0435-4578817
(二)网络技术支持:4009980000
(三)挂牌组织实施单位:0435-4578810
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