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11-511534-04-01-463142】FGQB-0054 号、川投资备【2412-511534-04-01-370334】FGQB-0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等两个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 (1)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子工程一):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范围约2176亩,涉及户数974户,共计1417人。四至范围为东至柏溪街道火花社区,南至柏溪街道城北新区,西至高场镇高新社区,北至柏溪街道红楼梦村,建设内容为筹集安置房970套,其中新建安置房200套,总建筑面积22500㎡,实施房票安置770套;新建城中村配套道路约1.2km。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曼大道等三条道路道路设施提升,包括步道改造、景观提升打造等约8km,一曼大道新建配套地下综合管网工程约6km,建安费约24000万元。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子工程二):实施范围为磨盘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溪沟岸线治理、生态沟渠修整、防洪河堤提升、生态护坡、绿道建设等工程;坤泰湖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湖面水体修复工程、沟渠修建、新建步道、恢复生态绿植、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5亩,水体面积约100亩,主要包括湖面水体修复工程、沟渠修建、新建步道、恢复生态绿植、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构筑物、引退水等工程,建安费约17000万元。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45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为准,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其中: 2.5.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建设范围内满足设计需要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如有)、施工勘察(如有)、由于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等,以及基坑支护及边坡支护设计(含地基处理、降水方案等),并按要求分区分阶段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并满足各阶段设计所需资料,并取得审查报告,同时提供工程施工、边坡支护施工全过程勘察服务和技术支持。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土石比)和设计图纸。 2.5.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全部专业设计以及项目需要的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光伏建设完成相关预埋设计工作。设计文件需满足清单编制的深度要求,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勘察资质: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1.5亿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头人负责。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2 22:00 至 2025-12-29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13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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