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崇左市天等县城市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拆除工程(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3523001)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公布如下:
一、澄清事项:
2.1.1(1) | 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盖章 | 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 | ||
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 | 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字章(或盖电子印章),编制人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盖专用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 |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 最高投标限价 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 值可取 0~5) | ||
现澄清为:
2.1.1(1) | 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盖章 | 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 | ||
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 | 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字章(或盖电子印章),编制人在投标总价封面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盖专用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 |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 最高投标限价 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 值可取 0~5) | ||
注: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有关的内容一并做相应澄清,其余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广西政府采购网([链接])发布。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398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352128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新城路与花山路交叉口东北角鸿都大厦 A 楼 5 层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71-5382717
监督部门:天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0771-35333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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