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上海浦原实业有限公司、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原对外经贸公司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上海浦原实业有限公司、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原对外经贸公司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CNCH-FW-GKJT-25-0159
采 购 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5年9月12日17时——2025年9月16日17时
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成交候选人 名称 | 应答报价 | 最终报价 |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231,420.00 | ¥226,2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于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1号楼1层进行了评标,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共二家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应答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