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全域公交建设项目-江陵县公共交通枢纽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JZJI-202509FJ-02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JI-202509FJ-02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江陵县全域公交建设项目-江陵县公共交通枢纽站建设项目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0-421024-04-01-18748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江陵县境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0173.74㎡,规划建设1栋3F客运综合楼(含门房)、1栋2F综合楼(包含食堂、会议厅、车辆检测线登记室、车辆检测线、水泵房、消防水池等功能)、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4319.2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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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江陵县全域公交建设项目-江陵县公共交通枢纽站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3257.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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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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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4319.28m2及以上或投资额3257.06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4)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总建筑面积4319.28m2及以上或投资额3257.06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担任。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担任。 (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88%96%E5%90%84%E7%BA%A7%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B1%E4%BA%AB%E5%B9%B3%E5%8F%B0%E4%B8%AD%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5%9C%A8%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B2%A1%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3%80%82%3Cp%3E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相关行业及《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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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10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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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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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江陵县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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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736711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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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6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