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MGZC-G-F-250670-1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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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晟昇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号6幢12402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90,000.00元 | 87.75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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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九龙钻探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新村街道九都东路与启明南路交叉口西北角A-24幢124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083,334.50元 | 84.95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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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博弘考古勘探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创意小镇2号楼2205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044,444.80元 | 83.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陕西晟昇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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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 考古勘探工作合同包一 |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二次)包一、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全部满足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二次)包一服务要求、采购人服务要求、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全部满足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金额结算完毕一年内。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二次)包一服务标准、采购人服务标准、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全部满足 | 990,000.0000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洛阳九龙钻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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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 考古勘探工作合同包二 | 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区域 | 严格遵守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相 关规定开展考古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金额结算完毕一年内。 | 严格遵守采购人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相 关规定开展考古工作,最终通过采购人项目验收并提交《考古勘探工作报告》。 | 1,083,334.5000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服务类(陕西博弘考古勘探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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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 考古勘探工作合同包三 |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区域 |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保证考古工作符合科学要求,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和文物安全。 勘探阶段:按1×1米梅花状布孔,覆盖全部勘探区域。 布孔定位:使用RTK定位设备,按网格划分勘探单元。 定位精度:GPS坐标误差≤0.5米(RTK设备校准后)。 探查分层:每0.4米深度取样分析,记录土质、包含物及遗迹现象,地层判读准确率≥80%。 复查验证:对异常区域二次勘探,确认遗迹范围、年代及性质。 勘探区:≥100孔/万平方米,梅花状布孔误差≤0.2米。 供应商必须服从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必须按相关要求开展考古工作。 供应商须配备相应考古装备及测绘设备,如RTK、全站仪、笔记本或平板电脑、专业相机、运输工具等。 勘探工作发现的遗迹必须用RTK进行测量地理坐标点,并进行精确标注。 委托项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将考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供应商须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或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委托的考古勘探监管单位组织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 供应商对在勘探过程中接触到的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了解的勘探信息、勘探报告,负有保密的责任,必须严格保密。未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供应商人员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私留截留、保管、倒卖工地上出土的古代文物和标本,一经发现,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连带供应商法律责任。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金额结算完毕一年内。 |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相关要求逐条核对是否满足。 | 2,044,444.8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采购人代表)、陈*、赵**、刘**、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合同包二):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3(合同包三):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联系方式:15512311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5332658, 质疑联系人:阮佳 受理电话:533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正
电话:0471-5332658, 质疑联系人:阮佳 受理电话:5332613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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