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财金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1号楼提标改造一体化项目(EPC)招标公告
本项目聊城高新财金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1号楼提标改造一体化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聊城高新财金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LCJSGC-2025-205
2.工程名称:聊城高新财金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1号楼提标改造一体化项目(EPC)
4.建设规模:聊城高新财金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1号楼提标改造一体化项目(EPC),1号写字楼装修面积约5080㎡(含地下),包含但不限于室内空间改造提升、室内环境布置、水电改造等配套服务及室外配套等工程、主楼室内外维修、处理甲醛等室内空气污染等检测(包括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空气检测),其他详细内容见设计任务书,最终以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实际修建内容为准。
5.计划总投资:约860万元。(以最后的结算审计数据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7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成。其中设计总周期为10日历天,并能达到施工要求;负一层、一层至三层、八层改造、其他楼层局部改造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室内空间改造提升、室内环境布置、水电改造等配套服务及室外配套等工程、主楼室内外维修、处理甲醛等室内空气污染等检测(包括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空气检测)及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注:招标人有变更施工范围的权力,中标人一旦中标须严格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施工范围及内容。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11.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与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必须满足施工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如不为同一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工程建设类最低等级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在本单位注册;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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