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邕宁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六项涉林规划调查项目 |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资发〔2024〕31号)》和《南宁市林业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南宁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林发〔2024〕72号)要求,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主要包括:遥感影像保障、开展地类对接工作、开展图斑区划和属性调查、落实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标记可造林绿化图斑、数据库汇交以及汇总分析。构建“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综合调查监测体系,做好相关成果产出工作。开展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全面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二级地类不一致问题。按照“三统一”一体化的原则,坚持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邕宁区土地面积1255平方公里,林地面积97.25万亩,上级下发不一致图斑61182个。调查技术按上级要求,成果包括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等。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林资发〔2024〕45号)精神,该项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限11年,即2025-2035年。工作职责包括开展规划林地落界,依据林地资源家底,落实规划基数,按程序步骤完成规划编制、成果上报等工作。成果包括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等。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补充调查和“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林资发〔2024〕48 号)要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补充调查主要工作内容为:在2019年完成的最近一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衔接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以小班为调查单元,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式,集体部分和其他森林经营单位采用补充调查和模型更新方式,全面摸清区域内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生长变化情况,调查数据衔接至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十五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主要工作内容为:以编限单位为单元,根据2024年的森林资源数据,科学测算“十五五”期间森林合理年伐量。按照生态建设优先、分类经营、可持续经营、总量控制和分项管理的原则,结合自治区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方案,编制邕宁区“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包括按程序步骤时间要求完成补充调查、编制、成果上报等工作。成果包括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等。四、衍接上位规划,通过大数据平台分析邕宁区森林资源和产业发展现状,结合邕宁区实际,规划编制邕宁区“十五五”林业发展。成果包括文本、附表、附图等。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办资字〔2025〕2号)要求,邕宁区是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试点,需要开展八里亭林场和五个镇共六个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森林经营方案内容包括森林资源与经营评价,森林经营方针与经营目标,森林功能区划、森林分类与经营类型,森林经营、非木质资源经营,森林健康与保护,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森林经营的生态与社会影响评估,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成果包括方案文本、方案附表、方案附图、方案附件和方案数据库。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发〔2024〕23号)精神,该项工作需根据最新使用的林草湿“一张图”成果、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和近3年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设计成果,样地调查等,进而编制桉树人工商品林“立地类型—树龄—亩产”对照表报告,制定邕宁区进一步深化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广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 | 327.35 | 2025年06月 | 已落实。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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