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利害关系、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
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1月28日至今)监理过的工程,在工程建设
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在山
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的无资格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
3.4.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4.4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
3.4.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22年
11月28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4.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28日
4.2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
hangzhi.gov.cn/),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
详 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
户 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
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
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355-6388540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
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5-2110520、13509758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