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9212025000130
二、项目名称:蓬溪县2025年“精康融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蓬溪县新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蓬溪县赤城镇城东街223号 | 400,000.00元 | 95.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蓬溪县2025年“精康融合”服务项目):
服务类(蓬溪县新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5010500 | C05010500 社会救助服务 | 蓬溪县2025年“精康融合”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026年-2027年主要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年”建设目标,全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专业性、精准性、可及性明显增强,社会舆论环境持续向好,社会歧视现象明显减少;实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80%以上,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 按要求完成精康融合行动项目,并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晓华(采购人代表)、张路、刘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监督机构:蓬溪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5413628
2.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蓬溪县民政局
地址:蜀北下路306号
联系方式:13568701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天之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面对未来城东大门左侧3楼)
联系方式:0825-2913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25-2913322
四川天之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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