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回龙镇中皇寺村闲置蚕桑基地2处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江县回龙镇中皇寺村闲置蚕桑基地2处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中江县回龙镇中皇寺村3组
3.项目概况:占地面积3184㎡,建筑面积2950㎡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35000元/年
6.流转期限:3年
7.使用要求:
(1)须符合回龙镇产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定,且只得在出租标的所占面积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超越范围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标的主体结构和用途,确保不影响标的的整体安全、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
(2)可用于蚕桑养殖等,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
(3)流入方需负责标的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确保标的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期间安全责任由流入方负责 。
(4)该标的不可转租。
(5)该标的不允许改建、重建、扩建。
(6)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流入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拆改、装修或增加设备,若可拆除及搬离且不会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流入方有权自行拆除并搬离;无法拆除或拆除会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部分,无偿归属于流出方所有。
(7)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流入方擅自装修标的、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致使标的和设备损坏的,流出方有权要求流入方在合理期限内给予修复。若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影响资产正常使用功能,流入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值赔偿相应损失。若双方对损失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赔偿依据。
(8),流入方需清理房屋内部的杂物,修复因使用造成的墙面、地面、门窗等部位的损坏,保证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稳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如房屋存在附属设施(如庭院、围墙等),也需恢复至合同约定的状态。
(9)流入方应保证资产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按照资产的折旧价值进行赔偿。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接,如返还给流出方、经双方协商折价处理等。
(10)流入方在进行到期处置工作时,应积极配合流出方对资产进行查验、评估等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流出方有权对流入方的处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资产恢复至可再利用状态。若因流入方原因导致资产无法正常再利用,给流出方造成损失的,流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标的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现状交付。
二、意向流入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3.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3C/p%3E%3Cp%3E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中江县政务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6.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1)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扫码支付(报名最后一日不接受扫码)
(3)保证金退还:①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通过成交审核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②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
五、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条件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加价幅度为100元/年/次,网络报价分为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期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自由报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期:若无人出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流入方。
限时竞价期倒计时60秒内有人出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竞价周期,以此循环单个竞价期限不超过120秒,在一个限时竞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流入方。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六、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流入方收取;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流入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3.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缴纳交易服务费。
七、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0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重新挂网。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八、其它披露事项
1.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标的物所有权人将与流入方重新签订相关协议或做补充约定,以保障流入方权利。
2.流出方负责对其设定的意向流入方资格及受让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接受意向流入方咨询。
3.在流入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期满后再次流转时,同等条件下原流入方享有优先再次受让的权利。
九、流出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中江县回龙镇中皇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赵国凤
联系方式:13890250177
联系地址:中江县回龙镇中皇寺村7组
十、组织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中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袁敬
联系方式:15892880333
联系地址:中江县政务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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