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闽投华阳发电有限公司
内贸或外贸动力煤到港交货260119竞价文件
福建漳州闽投华阳发电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国内或进口动力煤,请有意向供应商登录竞价网站进行应标,应标应在本次竞价截止时间前完成。
重要提示:
1. 若在本次竞价截止时间前无法在平台完成应标相关内容的澄清修改,所有相关澄清函 项目 标准值 收到基低位热值(Qnet,ar) 5000大卡/公斤 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daf) 23-40% 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 0.6% 空气干燥基灰分(Ad) ≦25% 灰熔融性软化温度(ST) ≥1260℃ 哈氏可磨性指数(HGI) ≥45 全水(Mt,ar) ≤15%
2.竞价保证金
2.1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竞价人提交合格的竞价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竞价保证金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2竞价保证金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请按以下账户办理:
单位名称: 福建漳州闽投华阳发电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国际银行漳州分行
账户:8037100000009666
款项用途请注明:煤炭竞价保证金(招标编号:********)。
若未按要求在汇款单上注明用途,将对保证金退还造成影响。
2.3竞价保证金应与投标标段一一对应,若未注明,则视为同时段截标标的交货时间最早标段之竞价保证金;若多笔竞价保证金均未按要求注明,则按同时段截标标的交货时间先后顺序认定投标标段。
2.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竞价人有权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竞价人煤炭采购确认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未盖公章确认或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
2.5落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原则上将在竞价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退还前,落标人、中标人需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及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单》(详见附件1),邮寄至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南滨大道429号招商芯云谷18楼,收件人:李子健,电话:18605932790。
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竞价人发出的《煤炭采购确认单》(详见附件2)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与竞价人签定《煤炭买卖合同》(详见附件3)。竞价人收到中标人加盖公章的《煤炭采购确认单》时则视为本要约生效,与《煤炭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未与竞价人签定《煤炭买卖合同》(竞标人原因除外),竞价人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煤炭采购确认单》原件、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履约保证金或同等金额履约保函按10元/吨,首次合作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或同等金额履约保函按1.5倍收取,如果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如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缴交,请按以下账户办理:
单位名称: 福建漳州闽投华阳发电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国际银行漳州分行
账户:8037100000009666
用途请注明:煤炭履约保证金(招标编号:********)
4.采购数量确认
竞价人可以根据发电生产需要、报价情况、煤炭市场行情等确定是否采购及采购数量。
5.争议处理
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争议产生后30天内协商解决。如果纠纷未能如期解决,任何一方只能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采购竞价函未能详尽叙述的内容及条款详见附件4《煤炭买卖合同》,并以附件4《煤炭买卖合同》为准。
7. 监督举报电话、邮箱:1805070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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