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305]FJZHGC[CS]2025001-1
二、项目名称:2025年秀屿区各镇社会救助帮扶中心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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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威晟鑫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仓里45号 | 1,399,556.00元 | 89.2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秀屿区各镇社会救助帮扶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厦门威晟鑫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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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社会救助服务 | 2025年秀屿区各镇社会救助帮扶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 2025年秀屿区各镇社会救助帮扶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 完全响应服务范围要求 | 完全响应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服务时间要求 | 项 | 完全响应服务标准要求 | 1,399,556.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傅惠敏 |
评审专家: | 王锐 、林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壹仟元包干计取。 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3)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帐号:25210155100000029 4)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秀屿区各镇社会救助帮扶中心服务采购项目:1.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截标时间共收到4家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其中厦门市滨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未到账,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3家均通过磋商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为合格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内
联系方式:1885054749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
联系方式:18705949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兆昌
电话:18705949993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