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织金县农村公路(水毁)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织交复〔2026〕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织金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元):0.00,省级财政性资金(元):5550000.00,市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县级财政性资金(元):0.00,单位自筹(元):0.00,银行贷款(元):0.00,利用外资(元):0.00,其他资金(元):2640000.0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织金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355.92立方米、M7.5#浆砌片石挡土墙4409立方米、路基塌方挖运628立方米、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0402.6平方米、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28998平方米、5cm厚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19431平方米等。。
2.2 招标范围: 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355.92立方米、M7.5#浆砌片石挡土墙4409立方米、路基塌方挖运628立方米、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0402.6平方米、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28998平方米、5cm厚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19431平方米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1主要人员:(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已在本单位注册;具有5年(含5年)或以上年限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工作经验(以投标人出具的年限承诺书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无在岗需提供承诺函);(2)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具有5年(含5年)或以上年限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工作经验(以投标人出具的年限承诺书为准)。
3.1.2资金:/
3.1.3设备:/
3.1.4其他:/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综合资质)、一(甲)级资质以及公路专业承包一(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最新信用等级为A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B及以下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10 .2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gztytb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毕节市)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毕节市政府行政中心旁观邸至中国移动营业厅百里杜鹃路店之间)
电话:0857-8314242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织金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织金县三甲街道办事处木戛社区运通城交通大楼
电话:0857-7622582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织金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 | 贵州毅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织金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 地址: | 贵州省普定县黄桶街道大兴村250号 |
| 联系人: | 陈柏安 | 联系人: | 潘元毅、潘元荣、伍志婷 |
| 电话: | 15808532899 | 电话: | 17885729598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54036005@[链接] |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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