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82-004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市2025年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评分细则变更,具体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0日10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726436263@qq.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格式自拟),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路中段
联系方式:0417-5833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震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25-龙港花园三期A3#楼-1#门市
联系方式:0417-621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
电 话:18340635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