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5GD000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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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转让广东粤电汕头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办公设备一批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粤电汕头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9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5-15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进行转让。2、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予以受让。3、受让方应自行对交易标的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结构、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等项目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承诺不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赔偿。4、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自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移交手续,自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交易标的必须自交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搬迁完毕。5、本次转让交易标的涉及的法定税费、交易服务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交易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及处置等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6、交易标的以现状移交,移交后受让方负责交易标的的安全保卫工作。7、公告期内自行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人:张先生,联系号码:020-85138467。8、转让方可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转让方的税点为13%。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