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BZSJ2025CG580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采购辅警服装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五八五八警用装备器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孝口街道安庆路233号建材大厦1层东2-3店铺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零肆佰玖拾元零陆角整(1110490.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春秋执勤服(勤务款) 品牌:剑神 规格型号:全规格、全型号 数量:1357套 单价:200.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贤亮、吴前进、丁超、卢枫、王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9月24日
3.开标日期:2025年11月6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江苏荣威警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人员戴菲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缴费起止日期2025年1月---2025年3月,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11月2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公安局
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686号
联系方式:0558-5695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F519室
联系方式:0558-5991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58-599107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3.更正公告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最终报价、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5年11月10日
1.
招标文件.doc2.
更正公告.pdf
更正公告 2.pdf3.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最终报价、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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