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废止《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科〔2017〕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市政工程标准化涉设计要求的指导意见》(闽建设〔2015〕24号),现征求你们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研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10月17日前反馈至邮箱:3386701395@qq.com,联系人:李映寰,电话:0591-8761402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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