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流湖大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区流湖大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建区流湖大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
4、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0900万元,本工程设计治涝面积约28万亩。建设内容主要为7个子项,具体如下:
(1)莲塘、新塘圩及罗坊湖提升改造工程:莲塘、新塘圩长度为9.07km,其中加固整治段长度2.666km;罗坊湖加固长度0.444km;新建放水设施2座。
(2)流湖河猪头脑段整治工程:其中清淤拓宽长度1.5km,框格网+草皮护坡高边坡防护3km(含两岸),新建人行桥1座,拆除异址重建水闸1座,新建砼巡查道路1.1km。
(3)流湖东港排涝渠道整治工程:流湖东港排涝渠道长度为11.834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7.403km,采用仰斜式砼挡墙长度12.794km(含两岸),砼预制块护坡0.679km;新建机耕桥1座;新建穿路顶管50m。
(4)流湖中港排涝渠道整治工程:流湖中港排涝渠道长度为22.898km,其中中港北排涝渠道长度9.275km,中港南排涝渠道长度13.623km。中港排涝渠道清淤疏浚长度15.225km,采用仰斜式砼挡墙+草皮护坡长度3.693km(含两岸),砼预制六角块护坡长度3.274km(含两岸);拆除重建过路涵管3座,拆除重建水闸1座,拆除重建提灌站1座,新建机耕桥1座。
(5)流湖西港排涝渠道整治工程:流湖西港排涝渠道长度为10.396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8.896km,采用仰斜式砼挡墙+草皮护坡长度4.586km(含两岸),砼预制六角块护坡长度2.553km (含两岸);拆除重建水闸1座;新建过路箱涵1座。
(6)流湖白鹭港排涝渠道整治工程:流湖白鹭港排涝渠道长度为8.428km,其中清淤疏浚长度8.428km,采用仰斜式砼挡墙+草皮护坡长度3.959km(含两岸),砼预制六角块护坡长度1.126km (含两岸);拆除重建涵闸1座,拆除重建水闸1座;新建过路箱涵2座;新建提灌站1座,维修改造水闸1座。
(7)拆除重建新塘排涝站,2合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10kw;新建流湖闸排涝站,3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890kw。
5、本项目招标金额为:139988853.24元,其中(1)勘察设计费:978000元;(2)工程费:139010853.24元,其中建筑工程106557716.67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831602.54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445303.45元、施工临时工程19127370.78元,暂列金:4048859.8元。
6、招标范围:
勘察: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必要的地形测量及地质详察、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采购: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施工: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7、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8、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9、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0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投标单位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勘察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同为一人;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开标前 12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六个月本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为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需提供12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