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5003959-1
二、合同名称: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交通安全设施)抽检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959
四、项目名称: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交通安全设施)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56号
联系方式:028-85552184
供应商(乙方):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蛟龙港工业园威海路150号
联系方式:028858701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交通安全设施)抽检项目 | 1(项) | ¥570,000.00 | ¥570,000.00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所有检测内容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2025年12月15日前提交完整项目成果报告。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合同约定)。 (三)支付方式: 1.预付款,双方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提交完整项目成果报告并经审核后,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量,并在扣除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有)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四)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履约验收主体: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组织方式:本项目现场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 4.履约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一、项目概况 2025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抽检项目计划抽检26条高速,采用前方图像抽检和现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技术状况评定,抽检部分路段波形梁护栏有关技术指标。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抽检总体要求 1.按照有关标准及养护管理要求对2025年所需检测的高速路段开展交通安全设施技术状况及完备性进行检查评价,并对相应管养公司的交安设施显性问题整改和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设备和各项技术要求开展检测评定工作。 2.自动化检测设备采用采购人认可的检测车进行检测,在正常车流速度下快速、准确、全面地采集抽检段落的交通安全设施的影像资料。 3.本次交安设施调查检测和评定主要依据以下现行标准、规范: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 《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 《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F80/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
合同金额: 5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7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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