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0-02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3服务价格明细表删除 2.第四章评标办法符合性审查表:投标价格明细表及相应审查标准删除3.具体内容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注:请已领取文件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自行下载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14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报名及投标,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和电子签章等工作。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大石桥市镁都大街
联系方式: 0417-5900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0417-2952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0417-295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