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综合型智能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北川综合型智能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北川综合型智能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发改投资〔2026〕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羌族自治县禹晟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川羌族自治县禹晟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北发改投资〔2026〕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拟新建综合性存储仓库20000平方米,提升改造原有储存仓库容量,建设大型货运车停车场5000平方米和重卡充电桩等设施设备,更新电力基础配套和高耗能设备,配备自动分拣和装卸设施,建设智能物流调度系统,并建设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已公布的初步设计相关文件)
2.3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财政评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配合节点验收、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所有施工工作,施工图审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工作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须具有: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有: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已更换证书的,附三级及以上证书;未更换证书的,附五级及以上证书);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链接])-“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1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16-5358371
单位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联系电话:0816-619710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川羌族自治县禹晟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友谊路8号
邮 编: 62275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816-5358016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跃进路6号长虹国际城南二期37栋14、16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816-224117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年10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25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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