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补遗01号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表述的修正说明
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有关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表述不一致之处作如下修正: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小写),壹万元(大写)。
二、其他说明
本次修正不涉及投标文件编制的实质性内容,故原定的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不变,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亦不作调整。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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