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2025-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交易编号:LHCQ2025-002
经梁河县人民政府(梁政复〔2025〕164号)文件批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梁河县2025-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法组织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梁河县2025-07号;
地块位置:位于梁河县卫生健康局对面;
出让面积:0.4380公顷;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设定技术规划指标:容积率:0.1≤R≤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高于20%,满足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该宗地只按现状提供,道路、水、电等三通一平所涉及的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根据梁河县城镇建设规划需求以及梁河县十四五规划,该宗地用于商业用地,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办理相关部门规定的建设和经营手续,相关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竞价阶梯及投资强度见下:
出让起始价:440万元;
竞买保证金:88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投资规模每亩不得低于15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只能单独竞买,不能联合竞买。
(二)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竞买人摘牌后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并在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建设开发。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竞买人需确保不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名单内。
(五)根据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在梁河县境内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土地出让金)、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擅自改变用途、不按时开工、竣工等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竞买人须提供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证明材料和无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请于2025年9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href="http://***/ynggfwpt-home-web/ href="http://***: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EF%BC%89%EF%BC%8C%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8%87%AA%E8%A1%8C%E5%AD%A6%E4%B9%A0%E6%93%8D%E4%BD%9C%E3%80%82%22%3E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 0692-3019613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综合服务大楼6楼
2.政府集采机构: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先生 0692-6168133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综合服务大楼1楼
3.申报缴费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女士 0692-3018335
邓女士 0692-6168733
地址:梁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01号)
梁河县政务中心大厅二手房专窗(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综合服务大楼2楼)
4.监督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692-12388
梁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692-6168051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692-3019603
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