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外二环路南段延伸段及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25]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铧南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613578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外二环路南段延伸段及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市政附属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6135785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6135785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13578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自行办理信息登记。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1日08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nacxgs@163.com
电话:17689374538,传真:/
联 系 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铧南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南翼商务大厦24楼,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19275991106,传真:/
联 系 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 号
联系电话:0595-86390739、0595-863907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