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洞国资办[2023]19号关于加强《洞头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洞国资办〔2023〕17号关于印发《洞头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沙岙景区招商运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0717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委托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大沙岙景区招商运营服务 | 20万元人民币 | 具体见磋商文件 | 采购预算为筹备期的运营管理服务费预算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洞国资办[2023]19号关于加强《洞头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4点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等: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至wzhszb@126.com邮箱;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申请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5: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八.磋商时间:2025年7月28日15:0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报名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68575066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55895119
附件信息:- 大沙岙景区招商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版).docx(133.7 KB)
- 供应商报名申请表.doc(23.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