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律所库入库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10-31
一、采购项目信息
招标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律所库入库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250J0JP/122025207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律所库入库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徽省分公司律所库入库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三、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选聘不超过 15 家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候选及入围规则:(1)当有效投标人总数N大于等于33时,取 30家候选供应商,15家入围(中标,下同)供应商;(2)当有效投标人总数N小于33且大于等于21时,取N-3家候选供应商,15家入围(中标,下同)供应商;(3)当有效投标人总数 N小于21且大于等于7 时,取 N-3家候选供应商, N-6家入围供应商;(4)当有效投标人总数 N小于7家时,则本次招标无效,将重新组织招标),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管理规定等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招标范围:在全国范围内选取具备与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服务指令和要求,律师就诉讼、执行、破产等案件的妥善解决提出具体的代理方案,交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审核同意后实施;
(2)按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要求拟定法律文书,交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审核后,向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递交,代收法律文书并及时转交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3)律师按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要求,为诉讼、执行、破产等案件的顺利办理调查取证、查找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线索,承办与诉讼、执行、破产等案件有关的财产保全、执行、一审、二审、再审、破产、异议、行政、刑事等相关工作;
(4)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及时进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查询结果检索,结合案情做出具体的法律分析,提供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参考;
(5)与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协商、沟通;
(6)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开展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拟定审核合同等;
(7)办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律师应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授权范围内,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标准、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开展相关工作,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4、服务地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从事律师工作5年(含5年)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书上执业证号显示的年份为起算标准),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3、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须注明查询时间),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5、不存在下列任一执业负面行为(提供承诺书):
(1)通过不正当方式入库或获得委托;
(2)未经委托方许可,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方委托的;
(3)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或擅自将代理的案件或提供的法律服务转托他人办理的;
(4)因工作疏忽、失误或未尽职责,造成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未能在诉讼、仲裁、执行案件中得到有效法律保护的;
(5)未及时移交诉讼材料及告知判决结果的,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6)利用开展业务之便,在委托方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处罚且情节严重的;
(8)服务质量差、提供的法律服务经常无法满足委托方关于时间或服务质量要求的;
(9)未按照要求派出足够数量、相应执业能力的律师的;
(10)对中信集团系统内企业、机构提起诉讼、仲裁、发送律师函等或有其他纠纷的;
(11)违反保密义务的。
(律师事务所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不得入库,如已经入库,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有权将该律所取消入围资格,并有权追究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
6、律师及律所都没有被列入《中信金融资产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负面行为情况表》中的惩戒主体。
7、在拟提供或正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地域,投标人及其本次服务团队律师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受过司法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须注明查询时间)及相关承诺书。
8、投标人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执业所必需的办公条件。需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有效期内的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律所具备较强社会影响力,或律所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突出优势,并能够提供相应案例佐证专业实力。(提供案例证明材料)
11、律师团队职业素养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及执行能力(提供团队人员清单列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1)如属在皖分所,该律所须自行确认所属总所是否已入库中信集团外聘律师库(下称“中信集团律师库”)或中国中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律师事务所备选库(下称“总部律师库”)。如其总所已选入中信集团律师库或总部律师库,则在皖分所无须参与投标。
(2)如已选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分公司律所库,本次无须再行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中招联合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见《公告附件》。
售价: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会议室(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花园大道与山西路交口亿天中芯大厦A座1201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信金融资产官网(www.cham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11号
联 系 人:疏经理
电 话:0551-62612565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联 系 人:徐威、赵孟清
电 话:010-62108234、13965720987
邮 箱:zhaomengqing@cntcitc.com.cn
《公告附件》:关于招标文件发售的说明
步骤一: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申请人注册。
步骤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上传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的扫描件。
步骤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选择支付方式:线上支付;费用包括支付给中招国际招标公司的标书款(金额见招标公告)和支付给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下载服务费(金额为200元)。标书款发票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具,文件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申请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
1、潜在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买资料审核及确认、购标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应及时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标书。
2、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潜在申请人应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标书。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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