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有效改善医院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提升医院就医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临沂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项目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包括医院病房提升改造基建类工程、物业类工程等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施工预算约6000万元,监理费投资约28.17万元。
2.建设地点:临沂市人民医院各院区。
3.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国债+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5.工期要求:监理服务周期随建设周期,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为止。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4日17:00时。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1月9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日期:2026年1月9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沂市人民医院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东段27号
电话:0539-8216230
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金雀山路齐鲁大厦18楼1812室(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39-8305532
日期:2025年12月19日
监管部门: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539-8112998
受理异议联系人:孙工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0539-830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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