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三期)(项目名称)墙宅路(机场南路—杨家湾桥)提升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招标公告标段编号:WXXQ202309006-X0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硕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三期)(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硕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三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1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墙宅路(机场南路—杨家湾桥)提升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墙宅路(机场南路—杨家湾桥)提升改造工程2.2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 2.3 建设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墙宅路改建工程位于新吴区硕放街道,本次改造范围西起机场南路,向东至杨家湾桥,路线全长约1.2006km。全线采用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为路面大修项目,老路路面结构挖除新建,原路基碾压密实后利用。全线分三种横断面:野外段(AK0+140-AK0+570):具体横断面为0.25m路缘带+3.5m行车道+3.5m行车道+0.25m路缘带=7.5m;镇区段(AK0+570-AK1+229):具体横断面为0.5m盖板边沟+0.75m路缘带+3.5m行车道+3.5m行车道+0.75m路缘带+0.5m盖板边沟=9.5m;桥头段(AK1+229-AK1+340.6):具体横断面为0.75m路缘带+3.5m行车道+3.5m行车道+0.75m路缘带=8.5m。雨水工程包括d500钢筋混凝土管134m,d600钢筋混凝土管107m,盖板边沟1352m,检查井3座。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牌杆件、标线、黄闪灯、警示桩等施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66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技术复杂工程:否 2.9 工期: 100 天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 建筑业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自 2024年10月29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5年10月29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10月29日16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3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9.发布公告的媒介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4室) |
联系人: | 陈彬 | 联系人: | 董斌、尹雯婷 |
电话: | 0510-85305870 | 电话: | 13706189177 |
传真: | | 传真: | 0510-81021970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531189707@qq.com |
| | 项目负责人: | 董斌 |
10.2 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0595084 10.3 异议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