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的编号为泉建招字[2025]036号的泉泰路(滨海街至府东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泰路(滨海街至府东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泉发改审〔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1. 项目名称:泉泰路(滨海街至府东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建工程,泉泰路为城市次干路,改造起点为泉泰路与府东路交叉口,道路由南向北,经大兴街,终点与滨海街平交,改造道路长度约0.8Km,红线宽度为36m,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587.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053.5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需)、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绿化迁移方案设计及论证(如需)、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2.5.2. 内容:(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出具详细勘察成果,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以及配合工程设计、工程报批、工程施工,开展工程检查,参加工程验收等后续技术服务工作。(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等专项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各专业工程设计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9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等专业。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规定,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2)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1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
7.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053.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8.431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199号,邮编:362000;
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4号洛江企业大厦17层,邮编:362010;
电话:13505028203,传真:/;
联系人:柯佳玲。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两个账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8140501012。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 A 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A栋6层、7层;
联系电话:0595-2217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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