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食材及日用品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QianHe(2025)-11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食材及日用品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社会福利
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食材及日用品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食材及日用品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
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
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承诺书;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
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
明材料。
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
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
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
集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ianHe(2025)-1113:
2.项目名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食材及日用品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生鲜肉类、调味品类、新鲜蔬菜类、新鲜水果、糕点和日用品等采购,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内容以采购人、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中标人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溯一切责任的权力;6.交付(或实施)地点:玉龙县社会福利中心;
7.质量要求:所投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验收标准;
8.配送要求:要求于每日9点30分前送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转自—https://***/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