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湿地修复保护项目(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项目经理: 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6分。”更正为:“项目经理: 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6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0其他要求”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146368.79 元属笔误,以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146386.79元为准。
-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