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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高淳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花园大道等道路配套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施工招标公告304893

南京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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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高淳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花园大道等道路配套供水管网工程项目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SW2500686-04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淳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花园大道等道路配套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高淳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花园大道等道路配套供水管网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高政服建投[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水务集团高淳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非政府投资:35.09%;政府性:64.9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水务集团高淳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淳区
2.2 招标范围:高淳区淳兴路、通贤街、胥河北路、丹阳湖北路、石臼湖北路、宝塔路固城湖北路、石臼湖北路、薛港线、双固路、北漪路、百花路、恒盛路、游山路、紫荆大道等15条道路配套老旧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其他说明)。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6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高淳区淳兴路、通贤街、胥河北路、丹阳湖北路、石臼湖北路、宝塔路固城湖北路、石臼湖北路、薛港线、双固路、北漪路、百花路、恒盛路、游山路、紫荆大道等15条道路配套老旧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其他说明)。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6 工程类型:水务
2.7 其他说明:1.淳兴路(固城湖南路--南漪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300球墨管道0.497km。2.通贤街(天河路--淳中路)、县府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300球墨管道0.93km。3.胥河北路(北岭路--芜太公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300球墨管道1.125km。4.丹阳湖北路(镇兴路--芜太公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500球墨管道1.484km。5.石臼湖北路(北岭路--芜太公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400球墨管道0.75km。6.宝塔路(水厂出厂水、水厂--双湖桥、钟楼--丹阳湖北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400-1000管道3.4km。7.固城湖北路(宝塔路--北岭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600球墨管道1km。8.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康乐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400球墨管道0.317km。9.薛港线(芜太路--薛城卫生院)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600球墨管道2.5km。10.双固路(管家--河城)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500球墨管道0.848km。11.北漪路(宝塔路--北岭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400球墨管道0.94km。12.百花路(国邦污水厂--顺祥冷冻)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100球墨管道1.2km。13.恒盛路(双高路--荆山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400球墨管道1.405km。14.游山路(芜太路--古檀大道)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300球墨管道2.68km。15.紫荆大道(荆山东路--花山路)供水管线改造工程,拟埋设DN300球墨管道0.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6800万元及以上的供(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含管径DN800及以上)。(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管径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②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④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需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全国范围内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的违法行为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含军队系统处罚)且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处于处罚生效期的投标人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如有以上行为,作无效标处理。

⑨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⑩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08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
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70.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3.0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3.00 分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算法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Q1+B×Q2;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 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的有效投标报价和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 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有效投标数≤15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 60%、65%、70%、75%、80%、8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幅度为 Y%,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定幅度时(Y%),可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Y=85 ,Y 的取值为 80、85、90,常规项目取值为 85,Y 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时,B=最高报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费)×Y%;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 1%扣0.7分,每低于 1%扣0.5分:不足 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数。
2.3.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是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不超过200页,每超过一页的,扣0.1分,最多扣16分。
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0~6.00)
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2、相邻设施保护、新旧管道接拢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3、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交叉处理及保护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4、基坑、沟槽支护、起重吊装、沟槽回填等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5、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6.00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0~2.00)
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0~2.00)
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2.00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0~2.00)
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2.00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0~2.00)
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5.3、安全专项方案,满足工程要求,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2.00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0~2.00)
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2.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3人: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3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2.3.3(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得2分,满分 2分。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6800万元及以上的供(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含管径DN800及以上)。(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管径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6.00%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 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 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 90%进行折算。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 进行折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5)项目管理机构
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项目管理机构

(0~3.00)
1.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类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得0.5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 ,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 ,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

分);

1.3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注:1.请将上述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标准章节中,所有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以上要求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得分,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 ,视同有效;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
3.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6)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2.3.3(7)其他
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项目负责人业绩

(0~2.00)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得2分,满分2分。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6800万元及以上的供(给)水管道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含管径DN800及以上)。(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管径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2.00
承诺书

(0~1.00)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1.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水务集团高淳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濑渚路27号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联系人:王建国联系人:童晨
电话:13770870178电话:686875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水务局(电话:025-5236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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