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美术馆镇江市美术馆场馆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美术馆
项目名称:镇江市美术馆场馆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2018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的《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人口300-500万的城市,建筑面积应达到15000-22000平方米。我馆作为市级唯一的公共美术馆的面积远远达不到这一标准。现有馆址占地面积仅有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展示展线仅130米,只能举办中小型书法美术展,无法承接、举办大型各艺术类别展览,且无明显外观文化特征,相较省内各地市级美术馆差距巨大。新场馆应具备以下功能:一、新美术馆应能独立举办、承接中型以上各类展览,并应同时具有展陈系统、学术交流厅、标准藏品库房、书画家独立创作室、专业功能会议室、观众互动电子系统等。二、新馆面积应不小于2000平米,展线长度不小于300米,除展厅外,有可用于学术交流、会议、馆藏的使用面积。三、因人员编制紧张,新馆无法增加办公人员,因此新馆尽量离原迎江路址老馆距离较近,方便两馆联动办展和人员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新场馆的面积和功能要求是按照《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制定的,非我馆主观要求。二、场馆面积和内部结构,可布置展线的墙体需都达到使用要求。经实地考察其他房源,面积符合的场馆中其他的内部结构墙体较多,无法达到做成展厅的效果,而拆毁过多墙体会影响房屋安全不可行。能同时符合要求的房源只有原人民银行旧址一所。三、因免费开放书画展览具有主题性以及便民性的参观需要,场馆的房屋需为整体租赁,不可拆分服务。只能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提供。综上所述,美术馆房屋租赁,符合单一性来源采购的要求和条件(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内部会商后同意单一性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大西路50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34426975Y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地址:镇江市迎江路43号
联系电话:0511-88812854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6号
联系电话:0511-8090995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壹号405室
联系电话:0511-85290969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9.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pdf
2025房租预算合理化分析报告-副本.pdf
3.采购人信用承诺书2025.pdf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内部会商意见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