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旬阳高新区34000㎡标准化厂房基础配套设施配电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FD20250730001.1B1
项目名称:旬阳高新区34000㎡标准化厂房基础配套设施配电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高新区34000㎡标准化厂房基础配套设施配电工程(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1143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旬阳高新区34000㎡标准化厂房基础配套设施配电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高新区34000㎡标准化厂房基础配套设施配电工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高新区34000㎡标准化厂房基础配套设施配电工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电力行业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