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横州市六景镇中心学校(本校)重建教学楼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157001 | ||
招标人 | 横州市六景镇中心学校(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横州市六景镇中心学校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规模:总建筑面积3724.24㎡,建筑占地面积731.4㎡。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1.05m(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完成面的高度)。 | ||||
开标时间 |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标地点 | 横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三楼开标大厅,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0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达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达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万零肆佰陆拾肆元贰角陆分(¥10000464.26)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梁国新(注册编号:桂245080908209;身份证号: 452627********00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小玲(身份证号:450924********484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昭平县第五中学科技实验楼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坤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玖佰玖拾玖万壹仟叁佰陆拾玖元伍角柒分(¥9991369.57)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伟福(注册编号:桂245091013051;身份证号:450111********39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宋联议(身份证号:452428********10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宸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万零贰仟壹佰贰拾叁元贰角叁分(¥10002123.23)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许金文(注册编号:桂245111118513;身份证号:452131********00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美红(身份证号:360121********29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在清标评审阶段,投标人广西海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其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14条款,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uangxi.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2281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