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关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不动产登记及房产交易服务事项项目的更正公告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项目负责人 | 1.具有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 1 分。 2.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的得 1分;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职业资格的得 2 分。3.具有中级(经济专业)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备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供应商 2025年任意 1 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具有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的;3.具有中级(经济专业)及以上职称的。投标供应商满足任意两项及以上得5分,若只满足一项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供应商 2025年任意 1 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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