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鲁山县水利局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代码:2405-410423-04-01-69652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需凭CA 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02%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鲁采招标-2025-71
2、项目名称:鲁山县水利局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227.17万元
最高限价:6227.17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 7233723
| 7233723
|
2
| 第二标段
| 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 7244421
| 7244421
|
3
| 第三标段
| 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 7577979
| 7577979
|
4
| 第四标段
| 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四标段
| 6417947
| 6417947
|
5
| 第五标段
| 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五标段
| 8443261
| 8443261
|
6
| 第六标段
| 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六标段
| 12225959
| 12225959
|
7
| 第七标段
| 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六标段
| 12128410
| 12128410
|
8
| 第八标段
| 沙颍河(鲁山县振兴大桥~舒山大道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标段
| 1000000
| 1000000
|
5. 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河道治理、新建堤防及堤防加固、堤顶防汛路、岸坡护砌等工程。
5.2 招标范围:
施工1-7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
5.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八个标段;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5.4 工期:150日历天/标段。
5.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1.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无其他在建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出具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书)。
3.1.4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6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7 投标人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五大员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提供 2025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1.8 项目主要人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 ://scjg.mwr.cn)进行信息公开,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查询截图。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
3.2 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2.2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2.4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须在“水利建设 市场监管平台”(http://***/%EF%BC%89%E8%BF%9B%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F%BC%8C%E9%9C%80%E5%9C%A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9%99%84%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E6%9C%AA%E8%BF%9B%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6%88%9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6%89%80%E9%99%84%E8%AF%81%E4%BB%B6%E6%9D%90%E6%96%99%E4%B8%8E%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5%86%85%E5%AE%B9%E4%B8%8D%E4%B8%80%E8%87%B4%E7%9A%84%E5%90%A6%E5%86%B3%E5%85%B6%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3.2.5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3 所有标段具有的共性条件: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作出书面承诺) 。并提供企业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3.2 投标人未列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名单,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其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文件。
3.方式 : 潜 在 投 标 供 应 商 需 凭 CA 数 字 证 书 通 过 平 顶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网 址 : 办理CA证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